《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广州:“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展出近180件出土文物******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宫城正门出土的石螭首吸引参观者拍照。 陈楚红 摄展览展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掌要局”铭文白釉瓷碗。 陈楚红 摄展览展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大有十五年壬寅岁建”铭文青釉陶排水管道残片。 陈楚红 摄“南北汇流——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吸引参观者。 陈楚红 摄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釉陶套兽吸引参观者拍照。 陈楚红 摄
1月4日,由南越王博物院、黑龙江省渤海上京遗址博物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北汇流——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在广州南越王博物院王宫展区开展。本次展览为渤海国与南汉国遗址出土文物首次联袂展出,精选了178件出土文物,通过“泱泱华夏”“物阜民丰”“异域同川”“瀚海无疆”四个部分,展示渤海国与南汉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对外交流等风貌。本次展览是渤海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文物首次来到广东地区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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