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维护经济安全 保障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德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经济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形塑我国新时代新安全格局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其中,经济安全是基础。
在和平发展的当今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发展竞争突出表现为经济竞争。不仅如此,经济竞争也往往成为某些集团或国家利用资金、科技、能源、原材料等遏制竞争对手更快更好发展的工具。经济竞争衍生经济安全问题,关系国家发展大局,这就使得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日益凸显。没有经济安全,不但经济发展受阻,文化、教育、社会等领域的安全与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维护经济安全是国家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飞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到18.5%,提高7.2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强大的经济实力为维护经济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安全,经济发展的安全性自主性有了明显提升。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同时,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科技、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的安全与自主方面尚有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解决,使推进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不少卡点瓶颈。因此,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持续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发展与安全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发展,缺乏强大的物质基础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同时,没有安全,难以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已取得的发展成果也可能会丧失。面对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要安全,以发展不断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石。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先手棋,是巩固经济安全这一基础的重要抓手。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要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要领,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保障,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重任,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要求,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助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而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加大。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力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并持续显效,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我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如此,我国经济实力不断跃上新台阶,就能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创造有利条件,就能更有底气和力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卡链”“断链”风险加大。因此,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捍卫国家经济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自主创新为根本,利用好“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制度优势,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自我可控,降低对外技术依赖程度,尽快打破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牢牢掌握科技创新主动权和经济发展主动权。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农机农艺、良种良法等科技突破;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强储备调控能力;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拓展食物来源渠道。
确保能源资源安全。能源资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坚持“以我为主”,多措并举建立和强化多元协同供应体系,增强持续稳定供应的能力;完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向管控,全面实施能源资源节约战略,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逐步退出传统能源。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发挥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打通堵点、补上断点、解决难点,加快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巩固、提供传统优势产业国际领先地位,打造高中低端协调配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以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为契机,积极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建立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生态圈并增强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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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