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万钢:发挥特色优势,砥砺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时代担当******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中共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致公党中央倍感振奋,坚决拥护。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是致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和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
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过去五年和新时代以来的十年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将引导全体致公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以高质量参政履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中共二十大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中国共产党从现在起的中心任务。致公党将积极投入到这个中心任务中去。一是深入学习,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二是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把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体现到谋划工作、部署任务、推进实践中。
更好发挥致公党特色优势,砥砺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时代担当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作为具有侨海特色的参政党,致公党有责任和义务为此作出新贡献。一是在向海外宣传好、解释好中共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进一步用好海外侨胞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以及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的宝贵资源,向他们讲好新时代新征程故事,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二是在做好海外统战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在积极应变的基础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更加注重涵养和保护侨界有生力量,更加注重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扩大对未建交和新建交国家侨胞的交流与合作,为营造我国发展良好国际氛围作贡献。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万钢系致公党中央主席)